专为中高级车辆设计的表装式汽车行驶记录仪
KET-9L型汽车行驶记录仪按GB/T19056-2003国家标准生产,采用液晶显示,高精度、高分辨率、显示清晰,小巧玲珑、美观大方,适用中高档车辆安装使用。本产品的采集数据、显示、打印、处理的高效、准确,质量的可靠,令人耳目一新。
KET-9L汽车行驶记录仪能记录、存储实时时间、启动时间、停车时间、收车时间、行驶时间、行驶速度、行驶里程、超速行驶速度、超速行驶时间、超速行驶驾驶员和超速行驶总次数以及超速行驶分档次数,驾驶员超时行驶情况,也能记录、存储至少近两个月内每日的累计里程、累计行驶时间、最高速度和最近两个月的详细数据记录以及每一次数据上载、下传的日期和时间;主机同时还能记录、存储事故疑点数据,其中包含事故前的瞬时速度、刹车、急刹车、左转向、右转向、喇叭、倾斜、车门、发动机等数据。能对超速、超时行驶进行报警。
能显示实时时间、速度、每日出车时间、收车时间、累计里程、累计行驶时间、驾驶员代码和最高速度以及最近360小时内每分钟的平均车速记录、车辆特征系数和最近2天内同一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3小时的所有数据记录。
能按要求上载实时时间、驾驶员代码、驾驶证证号、速度、每日出车时间、收车时间、累计里程、累计行驶时间、最高速度、超速报警门限、记录仪编号、设备安装时间和车辆特征系数以及事故疑点数据。同时主机能下传车辆识别代号、车牌号码、车牌分类、驾驶员代码、驾驶证证号、实时时钟、超速报警门限、记录仪编号和设备安装日期、车辆特征系数。
具有COM口,以实现直接与计算机通信的目的;还可通过IC卡接口向IC卡上载数据, IC卡通过读卡器与计算机通讯;同时也可以通过USB口用USB数据盘上载数据,再与计算机通信
有断电后数据存储保护、特殊数据存储保护、抗电磁干扰能力和较完善的设备完好性、自动检测功能等。
主机还具超速报警 当速度超过超速报警门限值(可设置,如80公里/小时)时,发出“滴、滴..”的报警声(最多持续30秒钟)或显示屏闪烁提示,提醒驾驶员减速,以免发生事故,但只要速度不超过超速报警门限值10公里/小时,不记入超速详细记录。
超速记录,当速度超过超速报警门限值10公里/小时,而且持续时间超过10秒后,将记录超速次数、开始超速的时刻、持续时间、最大速度值、驾驶员姓名及驾驶员代码。
疲劳驾驶报警、记录(超时驾驶),当同一驾驶员连续驾驶超过某一规定时间(如连续行驶超过3小时,日累计行驶超过8小时),记录仪将发出报警声响,同时作为疲劳驾驶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