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次维修换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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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6-30 14:59:12
发布时间:2009-06-30 14:59:12
二次维修换机服务 (v1.0 2003年4月15日) 第一条 经二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最终用户可以要求更换新机。(到摩托罗拉指定的维修中心换新)。 第二条 最终用户要求换机时必须提供发票、保修卡、两次保修工单、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如实填写三包换机陈述表。如提出换机要求的最终用户与系统中的历史维修记录上的最终用户不同,还应提供历史维修记录上的最终用户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二次维修换机服务: 1、非法途径购机; 2、维修次数低于2次或维修商非本公司授权服务代理的; 3、移动电话及附件无故障、非性能故障或人为损坏的,如:划伤、破损、震裂、浸水、遗失等; 4、移动电话机械序号(MSN)贴纸、入网证破损、撕毁、涂改、模糊的; 5、购买发票、保修凭证、维修工单遗失、篡改或其他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消费者可凭购买发票、保修凭证、多次维修工单到二次维修换机授权单位申请换机服务。 第五条 如完全符合换机要求,换机机构应让顾客填写换机凭证,清晰注明故障问题。对不易重现的故障,检测工程师应作适当说明。二次维修换机授权单位应填写保修凭证各个栏目,并签字盖章。换机后,填写新的保修凭证并加盖公章,发票背后加该印章,注明型号、MSN和I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