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置的自动对焦辅助照明灯可帮助相机在物体照明不足时准确对焦。要使用此照明灯,相机必须配备自动对焦尼克尔镜头,并使用单次伺服自动对焦模式,并且必须选择中央对焦区域,或让最近物体先决起作用。如果这些条件均符合且物体照明不足,照明灯将在半按下快门释放键时自动提供照明,辅助自动对焦操作。要使自动对焦辅助照明灯正常运作,镜头的焦长必须介于24与200毫米之间,拍摄主体必须在照明灯的照明范围内。 对于大多数镜头,照明灯的范围大约是0.5-3米(1英尺8英寸-9英尺10英寸)。对于以下镜头,照明灯不能在不足1米(3英尺3英寸)的范围内使用: AF Micro ED 200 mm f/4 AF-S ED 17-35 mm f/2.8 AF ED 18-35 mm f/3.5-4.5 AF 20-35 mm f/2.8 AF 24-85 mm f/2.8-4.0 AF 24-120 mm f/3.5-5.6 AF-S ED 28-70 mm f/2.8 AF Micro ED 70-180 mm f/4.5-5.6 当使用AF和AF-S ED 80- 200 mm f/2.8以及AF VR ED 80-400 mm f/4.5-5.0时,内置照明灯无法提供照明。 如果使用选购的SB系列80DX、50DX、28DX、28、27、26、25或24闪光灯,相机的内置自动对焦辅助照明灯将会关闭,并将使用闪光灯照明灯。使用其它闪光灯时,则将使用相机的内置自动对焦辅助照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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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6-30 14: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