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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2-01 14:15:53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以产品的生产日期为准)在温度为25±5℃的环境中静置6个月,其容量损失小于或等于40%者,符合日工业规格"JISC8707-1992"及国内现行的"JB/T8451-1996"标准要求 电池贮存经历一个夏天到6个月时,剩余的10小时率容量≥50%说明电池正常因经历夏天,环境温度大于25℃,因而自放电即使达50%也是正常的 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