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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室装修光照度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0-10-27 16:18:57

答案:

整个视频会议室光照度对于视觉上的体验影响非常大,一场完美的视频会议必须在光照度非常合适的视频会议室召开,只有这样视频会议系统才能发挥其真正的能力,并提升视频会议沟通的效率和氛围。

光照度,即通常所说得勒克司度(lux),是衡量拍摄环境的一个重要指标。光照度表示被摄主体表面单位面积上受到的光通量。1勒克司相当于1流明/平方米,即被摄主体每平方米的面积上,受距离一米、发光强度为1烛光的光源,垂直照射的光通量。

光照度是视频会议室的基本必要条件。摄像机均有自动彩色均衡电路,能够提供真正自然的色彩,从窗户射入的光(色温约5800K)比日光灯(3500K)或三基色灯(3200K)偏高,如视频会议室内有这两种光源(自然及人工光源),就会产生有蓝色投射和红色阴影区域的视频图像;另一方面是召开会议的时间是随机的,上午、下午的自然光源照度与色温均不一样。因此视频会议会议室应避免采用自然光源,而采用人工光源,所有窗户都应用深色窗帘遮挡。在使用人工光源时,应选择冷光源,诸如“三基色灯”(R、G、B)效果最佳。避免使用热光源,如高照度的碘钨灯等。视频会议室的光照度,对于摄像区,诸如人的脸部应为500LUX,为防止脸部光线不均匀(眼部鼻子和全面下阴影)三基色灯应旋转适当的位置,这在视频会议电视安装时调试确定。对于监视器及投影电视机,它们周围的照度不能高于80LUX,在50~80LUX之间,否则将影响观看效果。为了确保文件、图表的字迹清晰,对文件图表区域的照度应不大于700L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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