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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发票的受理标准及所需文件

发布时间:2010-10-15 10:20:21

答案:

针对于原始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除外),必须先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客户提供或由我司自行向主管税局申请)才能更改发票。 由我司申请《通知单》必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税局申请,即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申请,逾期则无法办理。 《请提前一个星期提交完整的材料(未认证抵扣过的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连同拒收该发票的证明"拒收证明需要盖公章而且为原件")给戴尔,以便戴尔有足够时间准备并提交相应材料给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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